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1〕12号)要求,在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基础上,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共同审核,拟认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等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小鲁店村等1000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1年9月10日前进行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加快破解农村金融发展的痛点、难点和瓶颈制约,更好地撬动和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我部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人选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国工商银行组织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依托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载体,加强资源整合、要素集聚、政策集成,着力推动财政资金与金融社会资本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提出如下意见。
农业农村部机关有关司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浙江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部机关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我部制定了《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全国畜牧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总站、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及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现对2021年遴选的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予以发布,并就做好集成示范工作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经发〔2019〕5号,以下简称《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全国联席会议”)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国家示范社”)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8 号)要求,今年将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8 号)要求,今年将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