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0年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工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项目田园综合体和精品园区(农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现场考察并推荐,2021年2月2日-2月8日,所有项目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在我厅官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为进一步加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决定2021年新增建设蚕桑、豆类两个产业技术体系,并增设食用菌等产业技术体系部分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现就申报新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等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2020年9月28日下发的《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0年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工作。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评审,并经厅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各地上报的308家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符合条件。
依据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的2016-2018年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设区市对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果,结合我省体系建设规划及建设工艺等,省里对有关项目实施县的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拟补助日处理能力及补助资金进行了核定,现公示如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项目田园综合体和精品园区(农庄)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截止目前,根据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申报和现场考察情况,现将所有项目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名单进行公示。
为加强项目建设指导,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现将《全省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升级和农机装备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9号)文件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并已下发《江西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办法(试行)》(赣农字〔2020〕69号,以下简称“创建办法”),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6号)要求,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集中审核,认定88家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农业部门推荐64家,林业部门推荐 15家,供销系统推荐9家)和水利部门推荐的7个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符合申报条件。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专家评审,福建省祥云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1家单位54个农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程序和条件,准予认定,特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准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21〕2号)要求,在各有关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漳平市茶业发展中心、诏安县经作站(种植业类),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沙县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类),建阳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农机类),福建省农垦茶业有限公司(农垦类)为我省“全国星级基层推广机构”候选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1〕20号)的要求,我省负责推荐“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3名,推荐人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公开”专栏(地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1905/t20190507_6295873.htm)。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按照《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初审遴选了10个单位申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将南平市延平区申报的2021年延平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要求,经综合评审,拟推荐福建农林大学申报2021年食用菌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