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有关规定,我部将组织对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复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支撑制造强国建设,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310号),开展推荐申报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9〕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及第一批(2013年)、第二批(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2019〕109号)要求,中国质量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我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转发给你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审查和推荐工作。驻冀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则上从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产生。省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不超过4家企业申报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94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对拟推荐申报的基地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们反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已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申报要求和我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我部组织开展了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的申报和评审,确定了2016年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名单,现予公布。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规定,现就开展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推进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工信部消费[ 2016] 396号),决定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推进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我部制定了《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有关规定,我部将对第二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复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5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评价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