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关于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试点示范的相关部署,按照《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要求,在总结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经验基础上,现就第二批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为加快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提升工业基础能力,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行业质量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推进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和自主品牌建设,按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消费〔2016〕39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当前,软件定义、数据驱动、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制造业发展特征日趋明显,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层出不穷,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竞争愈演愈烈。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是连接设备、软件、工厂、产品、人等工业全要素的枢纽,是海量工业数据采集、汇聚、分析和服务的载体,是支撑工业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中枢,是构建制造业新生态的关键,对于加速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加快培育一批实力强、服务广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有效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我部现组织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
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7〕315号)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项目。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按照《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现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我国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见证了国家和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按照《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部署,我部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工作,对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以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其中绿色工厂208家、绿色设计产品53种、绿色园区2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家(详见附件1-4),现予以公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切实解决工业基础产品和工艺应用难题,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7〕88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推荐,第三方推进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48家和示范项目48个(名单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做好协调组织,推动相关项目顺利实施。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4〕515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现将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我部将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提高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7〕324号)要求,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