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建立健全节能和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增强绿色服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推荐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0号)要求,经各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确定了第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现予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我们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确定的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依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经评审和公示,确定将天津汽车检测中心等19家单位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按照《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编制重大专项2017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发专〔2016〕103号),及“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三”)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专项三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经审核,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已确定,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指导和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有效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我部组织编制了《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强国建设,依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经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现将“工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23家第四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部分产业集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典型经验做法,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深圳内衣等6个产业集群为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4〕515号)和工作安排,我部开展了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现将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为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2011〕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5〕883号),经评审和公示,确定了第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现予公布。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建立健全节能和绿色发展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培育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支撑服务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的工作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6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6〕197号)的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现就组织申报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