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6〕7号)有关规定,现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7家企业予以社会公布。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