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定于2018年2月对2017年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科研合作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7年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科研合作项目60项(附件1)。
2016年度科研合作课题延期项目67项。
二、评审形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由专家根据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综合评定打分。
三、评审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科研合作项目结项评审申请表》(附件2)。
(二)请使用规定样式装订研究成果,左侧装订,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3)。
(三)项目验收材料(包括结项申请表、研究报告、刊物发表论文、查重报告、调研数据等)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18年1月30日前统一报送省人社厅研究所,电子版发送至:yjs87807278@163.com。
四、其他
(一)参加结项评审前须由各单位对科研合作课题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二)对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科研合作项目印发通报。未通过课题评审的项目,课题组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课题研究,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结题验收。
(三)关于延期结项及变更事宜。涉及变更事项和未能完成2017年度科研合作项目的课题组,请于2018年1月30日前提交变更申请,申请延期项目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见附件4)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