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农牧局关于对2017年创建及到期复检的部、省级示范场进行公示和挂牌的通知

时间:2018-01-26 浏览:85次 来源:

各县区农牧局(畜牧水产局、农委),塞北、察北管理区畜牧局,经开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和我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省局验收组对2017年我市新创建的部级示范场逐一进行了验收,市局验收组对2017年新创建的省级示范场进行了验收,对2017年到期的部级示范场和2017年到期的省级示范场进行了复检。根据验收组现场打分情况和推荐意见,经综合评定确定2017年我市共创建部级示范场3个、省级示范场6个;复检合格的部级示范场1个;复检合格的省级示范场10个。现对2017年创建的部、省级示范场和到期复检合格的部、省级示范场进行公示和挂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6日至2月5日。
二、公示地点
(一)省局公示地点:河北省农业信息网、河北畜牧兽医网。
(二)市农牧局公示地点:张家口农牧局网、中国张家口网。
(三)县公示地点:本级有关网站、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
三、有关要求
(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河北省畜牧兽医局监督举报电话为0311-86256772;张家口市农牧局监督举报电话为0313-2184594;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认真受理有关举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举报电话、投诉信件和现场反应情况的,要认真、热情、及时受理,不得推诿和隐瞒。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受理的,要核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市局;市局受理的,与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实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省局;省局受理的,责成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实情况,提出具体反馈意见。省局根据市县意见统一进行处理,对举报属实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四、挂牌要求
公示无异议后,市局负责对2017年创建的部、省级示范场和到期复检合格的部、省级示范场颁发、换发标牌,标牌有效期为三年(2017.12-2020.12)。标牌由市局负责制作,2018年2月13日前颁发完毕。

附件:1.张家口市2017年新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2.张家口市2017年复检合格的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3.张家口市2017年新创建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4.张家口市2017年复检合格的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张家口市农牧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