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和《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指导意见》(衡农办发〔2019〕33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 深州市盛强家庭农场等50个家庭农场为2019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3日-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318—2360936。
根据《河北省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4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编报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6号)精神,桃城区、深州市、安平县和景县组织编报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通过了市局组织的专家审定,现对我市2019年拟扶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我市饶阳县正凯奶牛养殖场申报实施了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该项目种植高产优质苜蓿1000亩,总投资148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主要项目内容包括购买2台移动式喷灌机、购买苜蓿种子、土地平整、病虫害防治等。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和《衡水市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2018〕45号),我市组织开展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农牧局审核、研究,并经公示,认定衡水市桃城区英杰家庭农场等100个家庭农场为2018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衡水市高质量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按照《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出具推荐意见书,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衡水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了评审。经市农牧局研究,桃城区泰华大地现代农业园区等10个园区符合创建申报条件,拟命名为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9日。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等八厅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农业计发〔2018〕34号)要求,根据《河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指南(2018-2020年)(试行)》,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市农牧局会同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初审,拟推荐安平县、武强县和饶阳县申报第二批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衡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衡农字〔2015〕13号文件附件)和《衡水市农牧局关于贯彻落实冀农管发〔2017〕5号文件做好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工作的通知》(〔2017〕39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评审并经局务会研究确定衡水市桃城区莹鑫家庭农场等104个家庭农场为2017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牧局举报,受理电话:0318?2680410、2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乳粉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017] 4号),经乳粉企业推荐、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并公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申报,市农牧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书、合同协议、改造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由河北康宏牧业有限公司和故城县鲜稞特养殖专业合作社承担2017年生产乳粉用奶牛场建设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7月17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可向衡水市农牧局实名反映。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市级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成专家组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拟推荐安平县申报河北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可向市农牧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反映情况、投诉举报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核实查处,不使用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016年衡水市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在2016年11月11日立项公示的基础上,确定安平县金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安平县浩源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安平县新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4个养殖场承担2016年衡水市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目前4个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现将4个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4月28日至5月9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衡水市农牧局计划财务科、衡水市财政局农业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为提高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和水平,按照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部署,组织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推荐。随后召开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会议,根据现场评分情况,拟评定芦台经济开发区金翠家庭农场等61个家庭农场为2020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9日—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根据《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经各县市区审核、市级内部评测,市农业农村局拟对迁西县喜峰口板栗专业合作社等260个农民合作社授予“唐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23日—11月25日。
按照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6]2号)和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拟认定2020年唐山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9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4日。
为促进我市联合体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认定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现将拟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办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