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全市申报2019年度秦皇岛市农业丰收奖的材料进行了评审,共有12项获得秦皇岛市农业丰收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现予以公示。
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河北省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冀牧医牧函〔2015〕2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复检合格的4个2012年部级示范场示范场和新申报的2015年部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
按照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生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秦农办〔2020〕18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广泛动员、自愿申报、县级推荐的基础上,2020年6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46家生态休闲农业示范点进行了逐一论证。
现将卢龙县、昌黎县、海港区、抚宁区、开发区、北戴河区等6个县区分别制定的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长期。
现将青龙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海港区2020年度第二批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长期。
按照《秦皇岛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秦农产办[2020]6号),对2020年秦皇岛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初选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意见》(衡农办发〔2020〕106号)和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评选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武邑县顺天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0个托管服务组织为2020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318—2360936。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河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0〕1476号)精神,冀州区、深州市和景县按照省下达任务,组织编报了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对我市非贫困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拟扶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衡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衡农字〔2015〕13号文件附件)和《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衡农组办〔2020〕3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武强县春江家庭农场等50个家庭农场为2020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10日-8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度农田建设任务及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6号)精神,桃城区、冀州区、深州市、安平县和景县按照省下达任务,组织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对我市非贫困县2020年度拟扶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根据《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年度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0-2022年度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经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并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拟将通过监测的衡水市桃城区兴城韭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66家原市级示范社和新申报的衡水市盛隆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4家农民合作社认定为衡水市2020-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7日至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0〕46号)要求,经过县级推荐,市级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深州市碧波果品有限公司、梦园河北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永生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康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现予公示,公示7天(4月24日至4月30日)。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省级特色产业样板村和扶贫产业园作用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我市13个贫困村、9个扶贫产业园入选,具体名单如下:
按照河北省《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经县市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征求意见,决定认定河北永生循环农业联合体等29家联合体为衡水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现予公示。
为贯彻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衡发[2019]7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衡政发[2017]8号),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按照《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出具推荐意见书,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了评审。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桃城区泰城现代农业园区等12个园区符合申报条件,拟命名为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