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一〔2016〕16号)的规定,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规范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18〕6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
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7〕315号)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1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为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一〔2016〕16号)的规定,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规范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18〕6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相关单位(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愿申报,并请于2018年5月2日前,将《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档,逾期将不予受理。
为深入贯彻《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33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118号)工作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委工作安排,我委继续开展2018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3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装备制造企业(含央企)中,对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
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3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装备制造企业(含央企)中,对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按照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按照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将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预计本月内下发正式文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5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
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落地实施,培育我市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产业生态,支撑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解决方案商、平台服务商和服务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搭建供给资源池,并适时发布“天津市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供给和服务机构推荐目录”。
为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科〔2016〕11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委、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科〔2016〕11号)的要求,共同开展第25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