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4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并指导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编写和报送工作。《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信软司)下载(http://www.mi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一批对调结构、促转型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2019年度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请组织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9〕86号)要求,省厅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已认定的“专精特新”(或入库重点培育)中小企业中遴选符合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补充推荐申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请推荐第二批中法工业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工外函[2019]150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中法两国领导人关于加强产业战略全方位对接的重要共识,加快落实《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关于“发布第二批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的中法工业合作示范项目”的要求,打造一批中法工业合作先进典型,引领中法产业合作做实做深,现就推荐第二批中法工业合作示范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不断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品牌价值和河北制造整体形象,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16〕211号)有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经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推荐,第三方专业机构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后,石家庄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汇金机电牌“装订机”等220项产品获得2018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河北省“大智移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第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冀大智移云办〔2018〕4号)要求,经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河北省第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2018年我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任务要求,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经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定,奥星制药工艺系统(石家庄)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予以认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依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冀工信企业〔2016〕479号)要求,在全省选树一批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的典型示范企业,通过宣传推介企业成功经验,示范引领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省厅组织开展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编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16〕211号),现将拟认定的2018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31日。对其中企业认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2018年我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任务要求,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经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定,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予以认定。
按照省“大智移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第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冀大智移云办〔2018〕4号)要求,通过各市工信部门筛选上报、专家评审、厅务会研究等规定程序后,拟认定10个河北省第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项目及承担单位真实性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办。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8〕322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网上公示,省厅研究确定了200家河北省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2018年我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任务要求,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经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定,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等331家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