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冀工信科节〔2016〕458号)要求,经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现对河北省稀土功能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6月12日—6月16日,公示5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规范化建设,实现各窗口平台有效运营,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省厅对全省平台网络的11个综合窗口、26个产业窗口平台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经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廊坊市窗口等4个窗口平台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邯郸市窗口等10个窗口平台绩效考核评定为良好(名单附后)。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2019年在全省深化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百千万工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千家领军型企业筛选工作。现将《河北省千家领军型企业筛选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4类领军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归口报送厅相关处室。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省厅决定继续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2019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厅拟推荐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25日-5月1日,为期7个自然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质量协会、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省质量文化协会,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质量品牌水平,全面推进我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由于我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中部分云平台服务商变更了业务联系人,为使我省企业与云服务商交流通畅,我厅已对各云平台服务商联系方式进行了更新,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根据《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 408号),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我省向国家推荐的2019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升级名单为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涉县经济开发区、黄骅经济开发区。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反映。
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更宽领域、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一批对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开展2019年省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切实提高全省工业技改有效投资水平,推动全省工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及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9-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简称《办法》),现将2019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64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互联网技术与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集中评审和现场考察,拟确定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阳县毛纺织产业集群、河间市再制造产业集群为河北省第三批智慧集群建设试点产业集群。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月26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