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2018】4号)已于2018年2月2日印发实施,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省工信厅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冀工信规函【2018】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惩失信违规产销企业,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推动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18年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8月15日,河北省农业厅邀请国家和省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品种推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区适宜种植的冬小麦节水品种进行筛选推介。经专家组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结合生产实际,经充分论证,投票表决,共推介46个品种,现将推介品种进行公示。

中国质量协会2018年将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厅专门下发了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梳理、上报,组织相关企业做好材料的申报工作,务必于6月2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资料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届时市局将根据情况择优推荐1家企业。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农科业发〔2018〕9号)要求,省农业厅科教处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各项工作环节,严把认定条件,履行认定程序,开展了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

现将省工信厅、省企业联合会《关于申报2018河北工业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通知》(冀工信运行[2018]2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在5月31日前完场“项目申报系统”网上的用户注册和信息申报,6月3日前把申报项目及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函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为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河北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农业管发〔2018〕9号)和《2018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方案》要求,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申报。经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省林业厅、省供销社及省金融办、省国土厅、省公安厅等1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拟确定石家庄市栾城区聚茂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16家合作社,为2018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7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7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拟认定以下3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C级),现公示如下: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22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C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5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