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p.hebei.gov.cn/2021-08/11/content_8592148.htm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6号)要求,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集中审核,认定88家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农业部门推荐64家,林业部门推荐 15家,供销系统推荐9家)和水利部门推荐的7个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符合申报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21〕2号)要求,在各有关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漳平市茶业发展中心、诏安县经作站(种植业类),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沙县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类),建阳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农机类),福建省农垦茶业有限公司(农垦类)为我省“全国星级基层推广机构”候选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1〕20号)的要求,我省负责推荐“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3名,推荐人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公开”专栏(地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1905/t20190507_6295873.htm)。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按照《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初审遴选了10个单位申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将南平市延平区申报的2021年延平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要求,经综合评审,拟推荐福建农林大学申报2021年食用菌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全国将增补40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分配我省14个名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