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经发〔2019〕5号,以下简称《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全国联席会议”)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国家示范社”)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