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受理基本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25号)要求,2021年全国将遴选100名青年农业科技人才,纳入“十四五”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和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地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申报工作。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项目服务管理办法》,经申报、形式审查,现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储备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五届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60号)有关要求,经组织基层推荐、市级初评、省级审核,拟推荐1人参加第五届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现予以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1〕)51号)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镇政府初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委复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复审评议,拟认定天津市蓟州区明天家庭农场等103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公示。
为落实《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建设“三美四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化建设,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2021年拟认定20个“津农精品”、6个“国内知名”和1个“国际有名”农业品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2-88290759;邮箱:tjnypp@tj.gov.cn。
按照《关于市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报的通知》要求,各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积极提出申请,市农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经过专家组评审,最后评审出7家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关于农业农村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公示公告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修订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农委〔2019〕17号),经各涉农区、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对拟认定的我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日。
茶产业是关乎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民生产业,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茶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和消费总量居世界首位,但存在部分地区无序扩张、茶产品开发利用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文化内涵挖掘不深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加大扶持,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我部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工作。经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决定认定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山里辛庄村等399个村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介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中堡镇等174个镇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南河村等249个村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现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整体推进我市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涉农区农业部门、农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加快培植构建我市农民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市农村中心将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创业活跃、联农带农紧密的市级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现就申报条件、建设标准及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