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了申报,并于 2019年5月24日进行了专家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83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至7月2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进行举报投诉。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石办发〔2016〕15号)及《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石农函〔2019〕28号),按照园区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的程序,拟推荐行唐县城寨山庄现代农业园区等十家单位承建2019年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建设项目,拟推荐名单已经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办)、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2019年石家庄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畜牧主管局: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19年畜禽良种引进和太行鸡保种项目的通知》(石农函〔2019〕61号),截止2019年5月25日,石家庄市牧工商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赞皇县天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报了《石家庄市2019年畜禽良种引进和太行鸡保种项目》。2019年6 月11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以上2家企业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以上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抓好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我们结合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8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扶贫专班。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商务、旅游、扶贫、供销社、林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金融管理部门: 为扎实推进2019年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了《石家庄市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处室: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市食安办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市前期印发的《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9年暑期农产品保障方案》和5部门2018年12月份下发的《石家庄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农〔2018〕5号)一并抓好落实。
按照石家庄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19〕29号)和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19〕88号)文件精神,2019年,市安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项目28个。根据县(市、区)申报情况,我局组织对申报2019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单位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项目承担单位共计28个,涉及鹿泉、藁城、栾城、正定、新乐、平山、赵县、高邑、元氏、晋州、无极、深泽、行唐、灵寿、井陉、赞皇、高新区等17个县(市、区)。具体承担单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