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农业厅(农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7]3号),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审核,现市农牧局将沧州市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和《秦皇岛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经园区自主申报、县级初审推荐、市级评审,评审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拟认定单位9个。
经专家评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拟认定8个2019年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个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2019年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公示期为7天。具体名单如下:
按照《河北省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冀牧医牧函﹝2015﹞27号)和我局《关于转发<河北省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秦农牧〔2015〕24号)要求,县区局验收组对2015年拟创建的市、县级示范场进行了现场验收,市局验收组对2015年各县区拟创建的市级示范场进行了抽验。
为构建手段先进、运行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廊农机推[2019]1号)的要求,经各县(市、区)农机合作社自主申报,我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现将2019年度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公示如下:
为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科学引导马铃薯主食消费,2015年农业部启动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工作。今年农业部下达我市500万元资金,继续开展试点。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与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社监测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农经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了申报评审,确定5家农民合作社为2019年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根据秦皇岛市蔬菜管理中心《秦皇岛市2016年蔬菜标准化及蔬菜物联网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秦菜〔2016〕14号)文件要求,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县级初验、财务审计,秦皇岛市蔬菜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验收组,对我市10个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公示验收结果。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畜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201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及《2016年度畜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秦农牧﹝2016﹞54号),经县(区)申报审核后,拟定2016年度畜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单位共3个,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11月21日至11月27日)。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秦皇岛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经园区自主申报、县级初审推荐、市级评审,经市农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拟认定北戴河新区现代水产品养殖加工工业园区等14家园区为2016年秦皇岛市现代农业园区,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廊农经[2019]7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07】3号)的安排部署,经养殖企业申报、县区畜牧主管局和财政局审核,市农业局复核确认抚宁新农绿康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年出栏14200头)、北戴河新区启邦养殖场(年出栏12408头)、昌黎县旺生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奶牛2200头)3个养殖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
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廊农产〔2019〕4号),2019年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经企业申请、县级审核上报,共计新申报企业50家、参加监测企业217家。经市局初审,符合重点龙头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共47家(名单详见附表1),监测合格企业217家(名单详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