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有关县(市、区)申报的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以下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有关县(市、区)申报的2021年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以下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公示。
现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4月25日下发的《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畜禽良种繁育补贴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4月27日前将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计划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市局畜牧业处,电子版发送到畜牧业处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关于2021年“冀青之星”推荐候选人的公示
经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2021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拟对晋州市等16个县(市、区)的111个项目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灵寿县、鹿泉区的21个项目给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28号)要求,我市黄骅市黄骅新好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了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经评审,该公司贷款贴息材料符合贴息条件,特此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管理实施细则》冀农字【2019】34号,沧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1年沧州市原非贫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任丘、河间、肃宁、青县、沧县、黄骅、中捷、南大港八个县市区的19个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已全部通过,现予以公示。
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经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审核,现市农业农村局将沧州市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关于征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2021-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果进行公示,我厅产业扶贫办公室王建军申报的《巩固提升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作为一般项目入选,按照立项工作要求,现对立项结果予以公示。
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底通过冀财农〔2020〕154号文件提前拨付各市市本级,根据省政府第96次党组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意见,已通过冀财农〔2021〕56号文件重新调整下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集中推进“四个农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奖字〔2021〕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申报。经过遴选审查,拟向省科技厅提名省科技进步项目奖3项。
为推动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开展,我省启动了第三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