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方式反馈,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筛选了一批农业“六新”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创建单位。各地要高度重视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示范推广,确保基地建设取得预期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农业农村局: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从项目储备、立项、实施、建后管理和质量监督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 为了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稳定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照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的部署,现就做好今年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经验做法,发挥典型案例对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高质量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山西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优势区评选方案》。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晋农加工发〔2018〕7号)和《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晋农产发(2020)8号,以下简称《认定监测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为加强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支撑,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支农强农富农的意见》(苏办发〔2017〕40号),进一步强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苏农牧〔2019〕23号)要求,各地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切实推进省级示范基地建设,经企业申请,市级组织专家组现场考核,我厅审核,有630家单位符合相关条件,其中当年新创158家,复检合格472家,拟认定为2020年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901)。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完成试验程序,通过初审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共151个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初审意见及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 8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3号)要求,现请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技术需求,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工作。请对照推荐条件,认真撰写推荐材料(模板见附件2),并于2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单位推荐技术不超过1项。
为探索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新机制,加快中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协同项目”)资金的安排执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中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榜样,2020年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各地推荐、专家评价、公示等环节,决定从155个家庭农场案例中选出49个予以推介,案例具体内容我厅将编印成册后发送各地,供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