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2O16年中央蔬菜水果标准化创建方案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6〕24号)要求,秦皇岛市蔬菜管理中心、秦皇岛市财政局于2016年8月2日组织了有关专家,对各县申报的2016年中央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15年全市农业丰收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2015年全市共申报农业丰收计划项目16项,经专家评委员会验收、评审,共有4项获得秦皇岛市农业丰收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具体情况见附表)。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85号)要求,组织全市农业系统相关单位及个人申报该奖项,经过形式审查和党组会研究,现将拟推荐成果及个人公示如下:
按照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规定,市农经站按照申报程序,共筛选出文安县益农农业种植和永清县益群种养殖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拟申报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局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2017年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和挂牌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8]2号)要求,现对2017年我市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业外发[2018]8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会同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全市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摸排,最终确定拟推荐9家企业申报2018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项目,名单如下。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农业管发〔2017〕13号)要求, 依据《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我办采取市级下发监测方案、组织网上申报数据、县级材料核查、市级初审和会同7家成员单位实地考核等步骤,综合考量最终同意5家国家级示范社监测合格。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廊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7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组建了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秦皇岛评审小组,组织开展了我市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现将河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农业种植发〔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有关申报工作。请将盖章的纸质推荐材料(两份)及电子文档于8月7日前报至廊坊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7〕6号)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廊坊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拟创建部级标准化示范场按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筛选,最终确定固安县东润养殖有限公司、大城县白贾村德成养殖场、廊坊市安达养殖有限公司、永清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4家养殖场为我市拟创建部级标准化示范场,拟上报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审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4月1日—4月7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来
依据我市《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省局《关于对2016年创建的部、省级及到期复检的示范场进行公示和挂牌的通知》(冀牧医牧函〔2017〕2号)文件要求,我市2016年创建的部级示范场4家、省级示范场4家,复检的部级示范场8家、省级示范场3家符合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养殖档案健全且未发生过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使用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情况,通过了示范场验收,特此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4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会同秦皇岛海关、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全市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摸排,并在县区推荐基础上最终确定拟推荐5家企业申报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际标准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会同秦皇岛海关、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全市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摸排,并在县区推荐基础上最终确定拟推荐6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