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县(市、区)按照《农业部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公布2013年度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园区、基地、涉农企业申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9月6日前报至市信息中心。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市农经站按照申报程序及要求,共筛选出永清县聚众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永清县爱民蔬菜农业合作社、永清县海英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拟申报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暨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市级下发通知、材料审核、征求相关部门和局属科站意见等步骤,最终监测合格5家国家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64家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