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廊坊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3-01 浏览:65次 来源:

安县、永清县、霸州市科工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廊坊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开始申报,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项目的申报及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按照廊坊市域内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重点示范园区,申报单位仅限在固安高新区、永清高新区和霸州经开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要求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科研管理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和经济依托单位。

(二)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思路清晰、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三)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四)限项要求

1.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5.按照《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f.gov.cn/)——“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三、支持重点

本专项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所属产业领域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与园区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一致,在集聚整合京津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链延伸再造、促进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培养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受理时间、地点

单位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30日

归口网上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便利化申报要求,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推荐项目申报书(5份)经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廊坊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 系 人:刘欣、徐雅斌

联系电话:5212186

报送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