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名单》

时间:2018-12-06 浏览:48次 来源:

按照《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办〔2018〕15号)的规定,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参股设立河北雄安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沧州渤海新区科投生物医药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支创业投资子基金,现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注明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