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7号)要求,在2013年和2015年各区遴选推荐并确定的“北京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结合诚信状况评估结果、地方标准等级评定和相关单位意见,择优推荐了1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现将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
附件:拟推荐参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