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省本级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新服务协议的通告

时间:2017-11-10 浏览:69次 来源:

为切实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使工伤职工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方面得到优质的服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原则,拟与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署新的服务协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条件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于11月30日前将签署服务协议的申请书、附表报送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待遇计发处。

二、逾期填报不再办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河北省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请表
 附表2:医疗、康复机构主要科室设置一览表

联系人:漆澜涛;联系电话:0311-85518848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座3楼

特此通告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