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相关企业:
请按照《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商服贸字〔2016〕2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于2016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联系人:刘婵婵,联系电话:2159746。
承德市商务局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冀商服贸字〔2016〕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