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41个工程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河区乡村公路工程PPP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开工许可证还未办理,工程仍未开始施工,终止检查。
二、项目名称:玻璃钢主干管改造工程南海路(第八大街-第十一大街)DN1000玻璃钢主干管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方更改施工路由,施工位置无法确定,工程仍未开始施工,终止检查。
三、项目名称:2017年城市公园配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景观灯及箱变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19年年底验收完毕,农民工工资已结清,终止检查。
四、项目名称: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2、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3、未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4、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5、工资存在代领现象6、实名制台账不规范。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鼎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3、工资表、考勤表存在代签现象4、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5、未与总包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6、实名制台账不规范。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五、项目名称: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3、未按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的制度4、维权信息告示牌需明示事项不全5、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6、未与天津市万鑫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一:上海智夯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7月底已撤场,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处理结果:撤销立案。
分包单位二:天津市万鑫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7月底已撤场,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处理结果:撤销立案。
六、项目名称: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2、未按规定执行总包代发工资的相关规定3、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4、维权信息告示牌需明示事项不全。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一:辽宁有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3、未按规定执行总包代发工资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二: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七、项目名称: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汉高速公路段)工程塘承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单位未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认真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2、未按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的制度3、未按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4、未与分包单位天津利事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5、维权信息告示牌需明示事项不全。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一:天津利事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未与总包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未按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的制度3、工资支付台账信息不全。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二:天津市旭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未按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3、工资支付台账信息不全。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八、项目名称: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四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8月底完工,正在组织验收,终止检查。
九、项目名称: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代领现象。因征地问题仍未解决,项目已停工,分包单位已撤场。处理结果:向该单位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天津凌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工资支付台账信息不全3、考勤表等材料均保存在总包单位,本单位未留存。目前,项目已停工,该单位已撤场,在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中的违法行为已消失。处理结果:撤销立案。
十、项目名称:天津港北港池海嘉汽车滚装码头工程(陆域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2、未按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3、维权信息告示牌需明示事项不全4、未按规定执行施工总承包方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规定。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一:廊坊市仁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考勤表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3、工资支付台账信息不全,且存在代签现象4、因农民工未及时办理银行卡或提前退场,导致未按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的制度5、未按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二:上海鹏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未配合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3、考勤表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4、工资支付台账信息不全,且存在代签现象5、实名制台账不规范6、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7、未按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的制度。目前,该单位已撤场,在天津港北港池海嘉汽车滚装码头工程(陆域工程)中的违法行为已消失。处理结果:撤销立案。
十一、项目名称:天津港北港池海嘉汽车滚装码头工程(疏浚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2、实名制台账不规范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4、维权信息告示牌需明示事项不全。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天津三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未配合总包单位对劳动用工进行管理3、未与总包单位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十二、项目名称:桥北新区滨水西路雨水泵站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宁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处理结果:向该单位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颐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以下问题:1、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2、实名制台账不规范。处理结果: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十三、项目名称:天津滨海欣嘉园肿瘤医院周边道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28日完工,处于验收阶段,工人已于8月全部离场,终止检查。
十四、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港港区渤化液体码头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中业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十五、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配套工程(事故水池及其连通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将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在施工现场2、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河南省兴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缺少工时等约定,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十六、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中心桥引河泵站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农村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孝昌县天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调查期间主动改正了劳动合同不规范的问题,撤销立案。
十七、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码头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中业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工时等方面的约定,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十八、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海事业务基地工程引桥式结构段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目前,该单位已撤场,在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海事业务基地工程引桥式结构段施工项目中的违法行为已消失,终止检查。
十九、项目名称:天津港北港池海嘉汽车滚装码头工程(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冠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在劳动合同中缺少对工资标准的约定2、未按规定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项目名称: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一:天津市冠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分包单位二:天津帝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在考勤表上没有农民工本人的签字确认、在劳动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资发放日期的约定,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分包单位三:天津鑫燚云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在考勤表上没有农民工本人的签字确认、在劳动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资发放日期的约定,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二十一、项目名称:2019-2020年城市自来水村村通工程项目施工第六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华安云(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二、项目名称:2019-2020年城市自来水村村通工程项目施工第七标段(绿化施工)
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鲜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调查期间主动改正,撤销立案。
分包单位:天津宇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在调查期间已主动改正,撤销立案。
二十三、项目名称:静海区八排干清淤扩挖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水利部分)
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房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四、项目名称:静海区八排干清淤扩挖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公路顶管部分)
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公路工程建设建设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康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五、项目名称:津汉公路(K34+732-K36+232)改建工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哈尔滨鑫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六、项目名称:津汉公路(K36+232-K37+932)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向农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嘉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七、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中业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劳动合同中缺少工时等方面的约定,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二十八、项目名称:津塘路造纸五厂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天津天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调查期间单位主动补发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共计金额389930元,涉及35人。
分包单位一:天津建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分包单位二:东阳市古柏泰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二十九、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七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3、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帝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2、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目前,该单位已撤场,在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七标段中的违法行为已消失。处理结果:撤销立案。
天津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目前,该单位已撤场,在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七标段中的违法行为已消失。处理结果:撤销立案。
三十、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八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一:安徽满裕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二: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三:内蒙古国服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四:华安云(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三十一、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九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一:天津市豫龙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二:安徽鼎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三:湖北联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三十二、项目名称:天津港高沙岭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中远达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三十三、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港港区西港池配套疏浚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已完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三十四、项目名称:天津港东疆港区配套服务区二期道路及绿化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已完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三十五、项目名称:宝坻区2020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第3标段)
施工总承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已完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三十六、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青龙湾故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中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禹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三十七、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曾口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2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中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旺鑫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三十八、项目名称:蓟运河苗庄橡胶坝更新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中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已完工,未发现违法问题,终止检查。
三十九、项目名称:京津塘高速公路北辰开发区出入口及互通立交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北辰科技园总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一:天津市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二:天津众合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十、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宁河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中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天津市宇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十一、项目名称: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施工(第1标段)
建设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经查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一:天津市宇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未按规定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分包单位二:天津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没有约定合同起止时间2、未按月考核工作量(考勤表)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责令限期改正,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