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冀科资函〔2017〕132号)有关规定,2018年度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已完成专家评审,现将拟立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等向社会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0311-85891860 资源管理与配置处
附件:2018年度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期已过)).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