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切块”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8-05 浏览:71次 来源:
经研究,2016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中,通过“切块”方式安排19.4亿元,由各市按照《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发改投资〔2016〕583号)和省里确定的投资方向、领域及有关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现将“切块”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块”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支持领域 (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突出发展现代海洋经济。重点支持“四区三园”和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机场建设,“海上粮仓”建设,海洋人才引进与培养,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列入省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试点县的率先创新发展。 (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突出发展高效生态经济。重点支持未利用地开发,四大临港产业区和高效生态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渤海粮仓”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农村改水改厕改暖和环境整治,支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列入省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试点县的率先创新发展。 (三)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突出龙头带动、一体化发展。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机场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交通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支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列入省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试点县的率先创新发展。 (四)西部经济隆起带突出产业升级、转型发展。重点支持优势主导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机场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农村改水改厕改暖和环境整治,国家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列入省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试点县的率先创新发展。 各市要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投资方向、领域和要求,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各市所安排的项目,均应为建设条件落实的已开工建设或年内能够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各市“切块”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凡是适合社会资本进入的,要积极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投资建设。“切块”资金应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机场建设任务的市,应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5号)要求,在“切块”资金中优先落实机场建设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和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的资金原则上安排到“切块”资金总量的20%左右。对列入省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试点县的奖补,应按照《山东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方案》(鲁政办字〔2014〕80号)要求落实到位。各市分配到省财政直管县的投资不低于其他所辖县(市、区)投资的平均额度。 二、做好备案工作 各市在确定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及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后,请按照《2016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各市“切块”资金拟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要求填报拟扶持项目汇总表(不能改变表格框架格式,不能有空白项),并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同时报送项目的筛选安排程序和补助标准的有关材料,形成备案申请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于7月20日前将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光盘联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3份)。 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从投资方向和补助比例、项目产生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无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批复意见,各市按照省里的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三、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市要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实施,经备案同意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里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市“切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检查督导。各市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项目管理等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附件:1.2016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各市“切块”资金安排表       2.2016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各市“切块”资金拟扶持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