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石财农〔2019〕113号)和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0年度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石农函〔2020〕63号),按照规定程序,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项目的申报、审核、考察和专家论证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拟决定批准下列21家农民合作社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为2020年度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10月16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了公告,公开公开招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拟对今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跟踪评估,截止10月22日报名要求时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