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2020年河北省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指导本地符合要求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编制要点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推荐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随附电子版U盘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做好本县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宣传动员筛选及申报指导工作,并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市工信局。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科函〔2020〕68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指导好本县区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的筛选及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市工信局。
为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做好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无极县等10个县(市、区)列为2020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65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培育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积极指导本地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经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定,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50家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予以公布。
为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0﹞600号)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工信企业〔2018〕3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就组织推荐认定第五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现将《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冀工信科函〔2020〕583号)和《2020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冀工信科函〔2020〕58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第二批)》(冀工信科函〔2020〕58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保定市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保工信〔2017〕59号)和《保定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保工信﹝2017﹞209号),经基地自愿申报、县(市、区)推荐、集中评审和媒体公示,市局研究确定了2020年保定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告如下:
为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根据《保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保工信〔2017〕7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市、区)推荐和综合评审,研究确定了2020年保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按照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沧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质量和水平,市局决定组织评选沧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2020年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现对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办反馈。
按照本年度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我局牵头负责《沧州市应急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为确保《沧州市应急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编制工作推进顺利,符合我市应急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起草编制机构,负责《沧州市应急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