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支持贴息项目实施方案》(邯农通〔2021〕70号)要求,在项目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过有关县(市、区)审核推荐、会计事务所审计和市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产办〔2021〕9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1〕139号)和《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管理办法》通知要求,我市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省分配名额共3个,并将从中优选1个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乡村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强化了农业食品保障功能,拓展了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功能,凸显了乡村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但仍然存在产业链条短、融合层次低和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为顺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要求,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科学推动我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编制了《天津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专家审核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