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科学合理,特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
依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现场核实、申报,以下企业作为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按照《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邯农通[2019]61号)要求,在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拟定邱县赵轩家庭农场等100个家庭农场为2019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按照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家庭农场示范带动项目的通知》(唐农办字〔2019〕163号)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进行推荐申报,共申报了12个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对丰南区舒氏等10个家庭农场项目进行财政补助。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6月21日-6月27日)。如对所公示家庭农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处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按照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邯农通[2019]140号)、《邯郸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2019年邯郸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按照园区评审程序对有关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了评审。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75号)要求,邯郸市农业农村局迅速转发该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进行申报。
按照唐山市“菜篮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蔬菜特色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唐菜(办)字〔2019〕1号)文件的要求,经县级自愿申报,市级组织专家评审,现初步拟定创建唐山市丰南区番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项目,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4月16日至4月22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举报投诉。反映情况、举报投诉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核实查处。不使用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业外发〔2019〕6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后,会同唐山市商务局、唐山海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拟推荐唐山中红三融畜禽有限公司拟申报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
按照市农牧局《唐山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方案》(唐农牧(机)字[2016]11号)和《唐山市2018年农业工作要点》(唐农牧字[2018]1号)要求,经各县区初审、推荐,市农牧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拟认定2018年唐山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7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0日。
根据唐山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标准及评选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唐产办〔2018〕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入围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核心企业及其成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定资格。
为提高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和水平,按照唐山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唐农牧(经)字〔2018〕14号)要求,我们及时部署,组织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全市共申报参评家庭农场43个,随后召开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主管家庭农场工作的业务科长根据家庭农场情况,查阅卷宗资料对参评家庭农场进行了现场评定。根据现场评分情况,拟评定玉田县小敏等43个家庭农场为2018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10月18日-10月26日)。如对所公示家庭农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编报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6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4号)要求及有关项目审定要求,经县(市、区)申报、市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审定,拟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以下20个项目,现予公示。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审定工作,确保审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审定结果科学合理,特制农田建设项目审定标准和审定程序。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编报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6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4号)要求,为圆满完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现结合我市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下达等实际情况,就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编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依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现场核实、申报,以下企业作为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