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8〕232号)要求,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并公示,认定“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2018年度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5〕23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工信厅函〔2018〕8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培育做强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和县域经济竞争力,我们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创建活动。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石家庄市鹿泉区等25个县(区)、镇(乡)为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平泉市食用菌产业集群等11个产业集群为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导各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建设,培植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力量,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我办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市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建设指导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实施。
为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全省拟认定一批优秀民营企业。经各地推荐,现将拟参加认定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CMMI认证是推动软件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和管理上不断成熟和进步的重要手段,通过CMMI认证已成为国际上衡量软件企业工程开发能力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掌握我省通过CMMI认证企业情况,现收集企业相关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按照《河北省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信工融办〔2018〕7号)和《关于征集河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的通知》(冀工信融〔2018〕404号)要求,经企业申请、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54个企业为河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服务提供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根据《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冀工信科节〔2017〕6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64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上报、第三方机构评估、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省级绿色工厂、河北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绿色园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省领导要求,我厅于近期开展成长型企业的遴选工作(初选),建立成长型企业数据库,对企业发展进行支持。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我厅《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工信科〔2012〕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拟认定的2018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13日。对其中企业认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458号),经企业申请、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审查和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我厅确定了2018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和《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6项文件(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