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8]5号)要求,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申报以下企业作为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河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试行)》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地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基层申报,市级初审,省级组织专家评审,拟授予唐山海洋牧场实业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河北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称号。
2018年2月9日,邯郸市农牧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永年区广府特种水产养殖场实施的2017年度精准渔业生产网络监控项目进行了验收。
为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2021年“十佳”农民合作社评选方案》安排,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2021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2018年1月23日,邯郸市农牧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邯郸鑫众生态养殖公司实施的2017年度精准渔业生产网络监控系统项目进行了验收。
2018年1月16日,邯郸市农牧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磁县学文鱼场实施的2017年度精准渔业生产网络监控项目进行了验收。
按照市农牧局《唐山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方案》(唐农牧(机)字[2016]11号)和《唐山市2017年农业工作要点》(唐农牧字[2017]1号)要求,经各县区初审、推荐,市农牧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拟认定2017年唐山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8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7日。
根据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79号)要求,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了2018年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在各县(市、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项目申报县(市)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排序。经择优推荐,计划推荐永年区农牧局、临漳县农牧局、肥乡区农牧局为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计划推荐武安市农牧局为谷子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计划推荐大名县农牧局为花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
按照邯郸市农牧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邯农通〔2017〕130号)、《邯郸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2017年邯郸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7月29日-8月1日,由市农牧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按照“园区自愿申请、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县级政府审核、市农牧局评审认证”的程序,对有关县(市、区)推荐的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了评审。
根据邯郸市农牧局、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最美现代农业园区”推选活动的通知》(邯农通【2017】100号)的要求,按照最美现代农业园区推选程序,经由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组成的推选评委会综合评价,拟推选滏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0个园区(名单附后)为2017年邯郸市“最美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49号)精神,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了2017年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4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文件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进行项目申报。在各县(市、区)自主申报基础上,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申报书,结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对申报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的县进行了评审,经择优推荐,拟确定临漳县、鸡泽县为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实施县。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市级认定的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按要求和规定,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经各园区自愿申报、县级主管部门实地检查、县人民政府推荐、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等程序,确定依次推荐丰南区惠丰高效生态农业园区等9个园区,申报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