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智慧农业应用示范点的通知
2021年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1年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 联合体名单的公示
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求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2019—2020年连续发布两批147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激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井陉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的通知》(〔2020〕-789)精神,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把关,聘请第三方审计,市家庭农场工作专家领导小组审核,拟对平山瑞丰家庭农场等20个家庭农场给予2021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1〕13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申报省级美丽休闲乡村评审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猪养殖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1]60号)要求,2021市级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对新建扩建规模养猪场(种猪场)给予适当补助。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 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18号)要求,永清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发布遴选信息、企业自行申报、专家评审筛选,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了“2021年度精品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和“2021年度优质专用葡萄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请示及实施方案,市局于10月27日组织专家组,对以上两类项目进行了实地审核和方案评审。现将审核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8日前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1〕27号)精神,我市下发了《廊坊市农业农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开展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经过申报遴选和现场验收,确定8家养殖企业(见附件)作为我市2021年拟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上报省厅。现予以公示。
关于河北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含)-5000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的公示
关于对非贫困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示
为做好今年秋季种麦工作,近期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小麦创新团队专家,对今秋小麦播种和冬前管理技术进行了会商,研究提出了《河北省2021年秋季小麦播种及冬前管理技术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