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牧)局,有关科研、教育、培训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张家口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张农牧计字〔2018〕47号)精神,各县区申报了2018年张家口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基地,经审核,全市拟认定实训基地9个,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31日,共5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提交书面异议材料,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张家口市农牧局科教科。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8]5号)文件要求,我市7家试点企业中有6家提出了补助资金申请分别是旗帜婴幼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现代牧业(察北)有限公司、现代牧业(张家口)有限公司、张家口塞北田园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北中都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中粮家佳康(张北)有限公司,申报详情见附表。对上述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7个工作日)向张家口市农牧局反映。
为加强因地膜引发的白色污染治理工作,2018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在坝上四县和万全区建立5个以机收为主,广大农户自行捡拾为辅的农用废旧地膜回收示范点。通过公开招标,张家口张农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与2018年9月12日中标张家口市农牧局“2018年农用地膜回收再利用”项目。根据《2018年农用地膜回收再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了5个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共配备各种专业设备43台(套),机收残膜553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并与2018年12月5日通过第三方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共七天。公示期内,请全社会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市农牧局举报反映。反映情况请使用
根据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建设农业公园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字〔2018〕49号)和张家口市农牧局《张家口市农业公园申报评审方案(试行)》(张农牧通字〔2018〕97号)文件精神,经县区申报、市专家组评审,拟认定11家市级农业公园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张家口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区申报、市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认定15家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规定,现将2019年张家口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对上述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3月5日至3月12日向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4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了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申报工作,并会同市商务、海关等部门对县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申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共七天。公示期内,请全社会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反映。反映情况请使用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并寄送书面材料,以便进一步核实。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4号)要求及省厅最新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了2019年度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项目补报工作,并会同市商务、海关等部门对县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补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共七天。公示期内,请全社会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反映。反映情况请使用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并寄送书面材料,以便进一步核实。
2018年,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冀农业安发[2018]8号)下发我市“食用农产品追溯试点建设”项目由于资金到帐晚,项目定于本年度实施。对此,市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农产品追溯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张农通字[2019]33号),并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筛选,确定了2家省级食用农产品追溯试点单位如下:
根据省厅《关于编报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26号)文件要求,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政策要求,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8月10日组织专家对怀来县、塞北管理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立项目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怀来县、塞北管理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拟立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19.8.19——2019.8.26)。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以信息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关于征集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函》(农信函[2019]27号)要求,现面向我市征集一批未来3-5年有推广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以促进农业信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文件要求,我市9家试点企业全部提出了补助资金申请,这9家企业分别是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现代牧业(察北)有限公司、现代牧业(察北)恒盛有限公司、现代牧业(张家口)有限公司、富源牧业张家口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塞北田园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北中都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中粮家佳康(张北)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农生猪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详情见附表。对上述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7个工作日)向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6号)文件要求,对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后,我局收到了反映张家口塞北田园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存栏数存在误差的情况,经市县核实后,将其存栏数由“2600头”调整至 “1971头”,应补贴金额由“0.78万元”调整至“0.59万元”,全市补贴总额由“112.37万元”调整至“112.18万元”。如对上述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向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根据《河北省农垦国有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冀农厅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在康保农场自评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李生调研员为组长,发展规划科、财务审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组,通过对上报的自评报告和测评表进行合规初审、检查质询以及现场查看、小组评审打分,初步认定康保牧场脱贫,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