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1]38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拟提名1项山西省科技进步奖,现将拟推荐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 6月 4日至2021年 6月 15日。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厅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各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经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查、公示等程序,确定介休市、清徐县、阳泉市郊区为2020年度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清徐县集义乡等9个乡镇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21至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全省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我省制定了《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加快补齐我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精神,结合山西实际,现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垦局、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报送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的通知》(农垦规〔2021〕31号)要求,经厅党组会议通过,确定了7个国有农场为山西省“十四五”时期农垦欠发达国有农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日(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晋农加工发〔2018〕7号)和《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晋农产发(2020)8号)的要求,严格按照认定标准,经牵头企业主体申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主管部门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发改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等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拟认定山西绿色山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47家联合体为山西省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7月18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拟认定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及牵头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晋农建发〔2020〕10号),经委托山西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报的拟在应县、寿阳县、文水县实施的3个2020年度社会资本参与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征集2021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将该通知转发相关企业,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请于4月10日前将计划书3份加盖起草单位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待市级评审后择优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我市3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和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27号)要求,经公开申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及结果评估,确定“北京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等3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北京市畜禽基因库”等5家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北京市达氏鳇良种场”等12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北京市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1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为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相应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2019〕56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要求,经公开申请、区级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拟确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21家单位为第一批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依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专业示范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17〕7 号)精神,20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特色专业示范村认定工作。
为深入推进科技兴冀、人才强冀,充分发挥海外、京津、省外院士专家和其他高层次专家团队作用,推动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到河北落地转化,经研究,启动实施河北省农业科技引智重大工程项目。
经市农业农村和发改委两部门共同审核,河北双鸽食品有限公司赞皇分公司双鸽赞皇养猪场项目、赞皇松园家庭农场规模化养猪场建设项目、高邑县京南养殖有限公司标准化养猪场建设项目、高邑县曌逢种猪养殖有限公司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等4家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2020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申报要求,现进行公示。
第十一批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已通过评审,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