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提高有效供给,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省厅将继续推动千项新产品开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厅继续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工信部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发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及征集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拟确定为京津冀地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为便于社会监督,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于拟公示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冀工信科节〔2016〕458号)要求,经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现对河北省稀土功能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6月12日—6月16日,公示5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310号),开展推荐申报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规范化建设,实现各窗口平台有效运营,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省厅对全省平台网络的11个综合窗口、26个产业窗口平台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经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廊坊市窗口等4个窗口平台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邯郸市窗口等10个窗口平台绩效考核评定为良好(名单附后)。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2019年在全省深化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百千万工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千家领军型企业筛选工作。现将《河北省千家领军型企业筛选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4类领军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归口报送厅相关处室。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9〕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及第一批(2013年)、第二批(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省厅决定继续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2019〕109号)要求,中国质量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我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转发给你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审查和推荐工作。驻冀央企及省属工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则上从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产生。省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不超过4家企业申报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2019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94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对拟推荐申报的基地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