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8〕322号)有关要求,我厅按照企业入库、自愿申报、市县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程序,拟认定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0家企业为河北省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培育选拔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排头兵企业,示范引领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根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8〕322号)和《关于组织选拔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厅按照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市级初审推荐、省级选拔审定等程序,拟认定唐山晶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为河北省首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19〕640号)要求,经各市局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精益六西格玛卓越运营体系建设实践经验”等13项企业典型经验为2019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2019年我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任务要求,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经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审定,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等258家企业的研发机构符合《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予以公布。
按照省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专项相关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通过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业和信息化局筛选上报、专家评审、现场审查、厅党组会研究等程序后,拟将7个项目列入2019年省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专项。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项目及承担单位真实性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1月2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9〕63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19〕640号)要求,通过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筛选上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精益六西格玛卓越运营体系建设实践经验”等13项企业典型经验为2019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企业及其典型经验真实性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1月21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引领带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加快培育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壮大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巨人”后备企业队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从已认定的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组织选拔一批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CMMI认证可推动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和管理上不断成熟和进步,进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为进一步掌握我省通过CMMI认证企业情况,支持企业发展,现收集企业相关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全省“双创双服”活动部署,按照《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7〕242号)要求,经基地自愿申报、市局初审推荐、专家评审核查和社会公示,确定了2019年度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冰雪装备器材产业发展系列文件精神,大力培育发展冰雪装备器材产业,推动产业聚集和高质量发展,经自愿申报、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厅党组会研究等规定程序后,拟对6个符合条件的冰雪装备器材产业发展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9〕108号)要求,经企业申请、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审查和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我厅确定了2019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19〕8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地企业做好项目征集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省厅将按程序推荐上报。
按照《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做好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