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加快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市局依据《河北省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保定市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和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按照《保定市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保定市疫情防控稳增长技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0年保定市工业转型升级(技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通过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筛选上报、专家评审、现场审查和局党组研究等程序后,我局拟对2个项目给予支持。现将项目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项目及承担单位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可于2020年12月7日17:00前实名将书面意见、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告知我局。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工信节〔2020〕126号),市工信局、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保定市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开公示,确定了2020年保定市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制强省办〔2018〕15号)、《河北省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冀制强省办〔2019〕22号)和《河北省以创建食品产业强县(市、区)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冀工信消费〔2020〕17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2020年河北省食品特色品牌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了拟入选河北省食品特色品牌提升项目获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15〕341号)要求,现对河北省2020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按照组织申报河北省第二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拟认定河北省第二批(10家)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规范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0〕11号),省厅组织开展了62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69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9年度服务规范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做好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无极县等10个县(市、区)列为2020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服装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18〕62号),按照《2020年消费品工业个性化定制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了拟入选2020年消费品工业个性化定制试点企业的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服装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18〕62号),按照《2020年纺织服装产业创意设计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了拟入选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企业和示范园区的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开展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各市自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为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关于发布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提出了拟列入2020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的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