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厅关于开展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且有需求的企业进行申报。于6月15日前将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修订建议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纸质版材料(附件1及附件2)一式四份,电子版文件(附件1)两份。
现将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批B级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处。
现将石家庄市2017年第二批B级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处。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冀工信明传[2018]73号)(附后)要求,请各地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荐申报入库。按照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标准和材料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入库培育企业数量不得低于任务数(见附表)。
为做好2018年智能制造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推荐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2018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格式转发你们,请组织相关企业按时申报。申报材料同推荐意见于2018年5月21日上午前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邮箱:bdzbgyc@163.com 联系电话:3101617
现将石家庄市2017年第一批B级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处。
为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功能完善、业绩突出、运行规范、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带动作用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保定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保工信〔2012〕28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认定2017年度、复核201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和《促进河北省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冀工信装〔2015〕39号)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等有关政策要求,组织做好2018年及以后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