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落地实施,培育我市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产业生态,支撑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解决方案商、平台服务商和服务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搭建供给资源池,并适时发布“天津市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供给和服务机构推荐目录”。
为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科〔2016〕11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委、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科〔2016〕11号)的要求,共同开展第25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所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价,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7-2018年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237号)文件公布了评价结果。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促进光伏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8〕107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2018〕19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启动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推荐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推动信息服务业显著提升产业综合竞争新优势,提升企业效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2018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信息服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所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价,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7-2018年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237号)文件公布了评价结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按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7〕32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认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按照《天津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津工信节能〔2017〕12号),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将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要求,持续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首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切实提升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公布了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可登录工信部节能司网站下载),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增补推荐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设计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参照前两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有关绿色设计产品推荐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标准要求的绿色设计产品,并于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文件、汇总表和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tjzyhb@126.com)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我委将统一汇总后报送工信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46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
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开组织了2018年度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将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征集意见,公示期7天。
为做好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 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附件1)和《北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工作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2965号)(附件2)的规定,对2018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