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定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保定市企业疫情防控稳增长奖励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一批对调结构、促转型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列支了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据此,我局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稳增长技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指导辖区内符合要求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资料严格按照编制要点编制和上报。
根据工信部、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国家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根据《保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按照企业入库、自愿申报、县(市、区)推荐、综合审核等程序,拟认定保定市中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为保定市2020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唐工信规科〔2020〕109号)要求,经企业上报、各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唐山金湾特碳石墨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2020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根据《保定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对医药储备企业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推荐、考察、研究决定,现新增保定市医药有限公司为保定市医药储备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7月28日-8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和信息有异义的,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工业企业B级研发机构第四批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拟认定河北博翼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等10个研发机构为工业企业B级研发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省工信厅、民政厅、卫健委《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冀工信信产函〔2020〕454号,下载邮箱:gxjtjbb123@163.com 密码:3101620)要求。请组织本辖区符合《通知》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单位申报,并请于7月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应对地区性或一般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等应急医药储备工作,近日,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保定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比选保定市医药承储企业工作。全市共有9家医药流通企业自愿报名,经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拟新增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为保定市医药储备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6月9日-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和信息有异义的,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试行)》和《唐山市“千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唐山市“企业诊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第二批唐山市“企业诊所”创建申报工作。
按照《保定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应对地区性或一般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等应急医药储备工作,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保定市医药承储企业2-3家。
根据《唐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唐财建〔2019〕19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市优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唐工信中小〔2020〕85号),组织开展优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选推荐工作,经运营主体申请、有关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评定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平台为2019年度唐山市优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评定唐山市经纬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基地为2019年度唐山市优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唐政发〔2017〕20号)、《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唐工信发〔2018〕2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唐工信规科〔2020〕58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现场核查、局行业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认定北京京东科技(乐亭)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24个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拟认定唐山熠崇贤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为唐山市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352号)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