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计生委 发展改革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8〕21号)要求,现就做好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我省推荐的装备制造(整车及零部件)·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大数据·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钢铁及深加工·河北迁安、大型数据中心(大数据类)·河北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等4家基地全部进入名单,入围数量并列全国第一。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2018〕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继续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2011年和2014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
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对2013、2015年度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
根据《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开展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以下简称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批40个国家工业运行重点联系城市公布以来,重点联系城市在丰富完善运行监测工作,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互联网+制造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及创新驱动发展中也取得了突出成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意见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48号)的要求,经对在第二批复核中被提出整改意见的单位进行测评,邯郸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牡丹江敏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建筑材料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单位不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条件,经研究决定,撤销上述3家单位“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工作,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领域精耕细作,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论证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现予公布。
按照《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运行〔2015〕22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经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各地共推荐1973件产品(作品)参评。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了初评、复评及终评评审。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9件产品(作品)获得“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其中8件为产品设计奖,1件为概念作品奖。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战略部署,按照《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目标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局): 为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第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