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发改委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1年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发改委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我委荣获2020年度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21-04-21 来源:法规处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是按照我委权责清单认真梳理执法检查事项,建立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应纳尽纳”;二是动态调整执法对象检查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三是及时调整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库,确保我委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4-25 11:15:33 该页已被阅读993次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支撑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
关于抓紧编报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社会〔202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广播电视局、林草局、文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21年文化旅游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工作,请各单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围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关于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1〕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厅(局)、银保监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我们制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
2021.4.07关于选定2020年度秦皇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2021.3.11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2020年度秦皇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2021.4.17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党员干部赴西柏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
2021.4.06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我省确定85个氢能产业重点谋划推进项目 2021-03-29 15:46:52 该页已被阅读1196次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网站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2021年氢能产业重点谋划推进项目清单(第二批)》,确定85个氢能产业重点谋划推进项目,其中,制氢项目29个,氢能装备项目8个,加氢站项目24个,氢燃料电池项目8个,整车/专用车项目3个,应用示范项目8个,技术研发项目5个,涵盖氢能全产业链条,总投资约405亿元。 根据要求,可参照张家口市氢能项目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扶持政策,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统筹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核心关键技术,通过加强合资合作、协同创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0 来源:基础司 [ 打印 ] 微博微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了《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包括6个部分,共25条,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 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21〕466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宁波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 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基础规〔2021〕505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取得实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