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邯郸市农牧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邯农通〔2017〕130号)、《邯郸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2017年邯郸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7月29日-8月1日,由市农牧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按照“园区自愿申请、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县级政府审核、市农牧局评审认证”的程序,对有关县(市、区)推荐的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了评审。
根据邯郸市农牧局、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最美现代农业园区”推选活动的通知》(邯农通【2017】100号)的要求,按照最美现代农业园区推选程序,经由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组成的推选评委会综合评价,拟推选滏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0个园区(名单附后)为2017年邯郸市“最美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49号)精神,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了2017年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4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文件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进行项目申报。在各县(市、区)自主申报基础上,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申报书,结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对申报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的县进行了评审,经择优推荐,拟确定临漳县、鸡泽县为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实施县。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乳粉业发展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冀农财发〔2015〕142号文件要求,按照乳品乳品企业推荐、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农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7]3号)要求,经县级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申报以下企业作为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根据六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农计发【2016】90号)和省6厅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环发【2016】12号)文件要求,现对推荐的馆陶县、磁县和临漳县三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予以公示。
按照邯郸市农牧局《关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邯农通〔2016〕192号)、《邯郸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2016年邯郸市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工作方案》的要求,2016年10月25-26日,由市农牧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按照“园区自愿申请、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县级政府审核、市农牧局评审认证”的程序,对有关县(市、区)推荐申报市级的现代农业园区进行了评审。
2015年度渔业油补剩余资金项目经公开申报,共收到11个申报项目。因曲周东湖水产良种场循环水改造项目不符合申报要求,磁县飞龙养殖公司经征求磁县主管部门意见(因天气冷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不给予确定实施。
根据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业种植发[2016]4号)要求,2016年8月8日,邯郸市农牧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农业、财政、食品加工、食品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承担邯郸市2016年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的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核。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乳粉业发展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冀农财发〔2015〕142号文件要求,按照乳品乳品企业推荐、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有3家奶牛场。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粮棉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6〕15号)要求,我市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了2016年粮棉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为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科学引导马铃薯主食消费,2016年农业部继续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工作。今年我市被列为试点市之一,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市200万元资金,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农科发〔2016〕22号),以更好地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学习技术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学习技术和实践实训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实训教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