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2-20 浏览:134次 来源:

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发展和招商局∶

    现将《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和项目推荐工作。

2021 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发展区域领先、新型主体带动有力、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管理体制健全规范"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聚合新型经营主体,聚集现代生产要素,聚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在市级农业园区建设基础上,提升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精品园区,真正把园区打造成为全产业链发展的新高地和"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的样板,引领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力支撑。

二、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2021 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标准化引领,大力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和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植保器械,用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

设,提高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支持提升高端智慧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园区高端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推广应用智能温室,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墒情监控、加温保温等设施设备,提高园区设施和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商务化,加快数字技术渗透,提升园区高端化、融合化、数字化水平。

(三)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大力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的配套集成技术及先进加工技术,培育、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支持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园区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农产品品牌,参加不同形式的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五)支持提升要素集聚融合水平。集聚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建立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支持产地清洗、分级、烘干、切片、地头预冷和产品贮藏冷库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新模式,实现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每个园区从以上5个方面选择 1—2 个谋划申报项目,且每

个项目必须要有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资金不支持园区大量消耗性物资支出。

三、申报范围、数量及条件

根据财政管理有关要求,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从财政市管县(区)现代农业园区中遴选8个产业特色强、项目投资大、产值效益高、财务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园区组织实施。已承担 2020 年市级精品园区建设项目的园区不再申报。

四、申报程序

按照园区自主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的程序组织申报。相关县(区)按照申报要求上报项目承担园区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书。项目拟定后,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

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共安排财政资金 800 万元,每个项目财政资金 100 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承担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与市财政奖补资金比例不低于0.5∶1(即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50万元)。项目经审核验收后,对每个项目承担单位奖补 100 万元。六、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其中 11 月—12 月份进行项目审核验收。

六、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 12月底,其中 11 月—12 月份进行项目审核验收。

七、申报时间要求

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项目园区推荐和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3月15日前将县(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意见、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示范区管理处邮箱(sjzsfq@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 2021 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申报书